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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合同免责 办理提存公证需要的材料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南宁合同终止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合同终止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

  韦俊律师,南宁合同终止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解除合同免责

  单方解除合同免责情形:一是符合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条件,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条件。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有:不可抗力、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情况且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等。

办理提存公证需要的材料

  申请办理提存业务,当事人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帐、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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